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刚毕业的大学生因“校园贷”坠亡,去世后家人还收到催款通知

现代快报讯(记者邓雯婷文/摄)大学生容易陷入哪些危险?10月29日下午,由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与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主办,南京市各区检察院与各高校协办的"与法治同行为青春护航——检察机关法治宣传进高校"活动走进南京师范大学,通过讲述检察机关办理的网络犯罪、校园贷等真实案例,对大学生进行法治、防范网络犯罪、保护人身安全教育。

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,"2020年‘与法治同行为青春护航——检察机关法治宣传进高校’"活动,主题主要围绕与校园、青少年有关的网络、人身安全、交通安全等问题,旨在通过全面持续、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,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,教会他们学法以明道,用法以立身,提高自我保护意识,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氛围。该活动自2019年开始,主要选择在大学新生入学季来开展,今后每年都将进行,成为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的长态化工作之一。今年的活动从10月27日开始,已经在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、南京工程学院两所院校开展。

宣讲活动以播放省检察院组织制作的检察职能宣传短片、组织创作的检察主题歌曲拉开帷幕。在"我的案件我来说"环节中,检察官结合其办理的大学生犯罪或被害的真实案例,以案说法,以法论事,深入浅出地阐述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和危害、案件发生的原因以及给大家的警示意义。

据悉,大学生容易陷入这样的危险:套路贷、毒品犯罪、网络诈骗、人身安全、妨害社会公共秩序罪等。检察官给学生们讲了这样一个案例:2019年8月31日,刚从南京某高校毕业的徐某,从河西一家酒店式公寓坠亡。他去世前一年内在10家持牌金融机构贷款36笔共计7.2万余元,到去世尚有2万余元贷款没有还清。徐某身亡后的第一天,崩溃边缘的徐某父亲还收到了贷款平台的催债电话。第二天,徐某的爷爷奶奶也相继接到催收电话。70岁的爷爷说:"他已经不在了,但校园贷还在。我们希望他是最后一个因为校园贷死亡的孩子,不要让悲剧重演。"

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徐莉告诉记者,大学生是一群有抱负、有志向的青年群体,思想活跃、但涉世不深。"检察宣传进高校"作为新时代"法治进校园"活动的延伸,进一步提升了高校学生的法治素养、增强其自我防范意识,引导高校青年学生知法、学法、懂法、守法、用法,也进一步推动检校合作,巩固校园法治宣传主阵地,促进和谐校园、平安校园建设,护航青少年的健康成长。

(编辑王鹏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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