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无限 > 正文

路怒引发危险驾驶罪!忍一时风平浪静,一动手两败俱伤

忍一时风平浪静,一动手两败俱伤

“疯狂别车后泼咖啡”事件取得了新进展。

9月30日,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后,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
检察官说,这是由“道怒”引起的危险驾驶案件。在这种情况下,苏先生于9月21日晚上8点钟从南向北开着一辆黑色的大众汽车,朝北京朝阳区的安定路行驶。问题出在王某驾驶白色沃尔沃汽车时,原因是车辆合并问题。争端挑后,苏先生以超速驾驶并追赶王先生的车辆。他故意合并并刹车了几次。他还把咖啡洒在王先生车辆的前挡风玻璃上,挡住了王先生的视线,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。

苏先生在民警于9月22日电话通知后,签署了《认罪认罚具结书》,表示认罪和极其后悔。

为了保证案件处理的公正性,朝阳市检察院召开了公开审查会议,邀请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的一些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。与会代表和委员会成员对这种“上路怒”引起的犯罪问题和社会现象表达了看法:正常驾驶中遇到他人违反规定的行为,确实会引起情绪上的不满;情理上,一个巴掌拍不响,双方都有一定的过失和责任。他们应采取适当和合法的方法来减轻情绪和解决冲突;依法办事上,因怨恨而违反驾驶,追赶,飙车,洒咖啡等行为,严重危害公共交通安全,是违法行为。

案例扩展:

追逐竞驶是怨恨,被判入狱而追悔莫及

今年4月,陈某某开车到北京朝阳区的一个地方。当他想要合并到实线的右边时,正驾驶摩托车的范先生拒绝让步,并向陈某某做出了不雅的手势,然后才加速驶离。出于愤怒,陈开车开车追范并强行改变车道,用摩托车迫其改变路线,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。事故对两辆车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坏,导致范的左脚第五骨底部骨折。后被确定为轻伤。

陈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朝阳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个月十日,并处罚金6000元。朝阳市交通支队,范超因超速行驶,违反禁止标志说明,不按规定使用照明灯,驾驶摩托车离开车把而被罚款1300元,扣16分。

一言不合拳脚上,住院坐牢两败俱伤

2019年9月,黄某和宋某在北京市朝阳区的路边,由于车辆合并问题,他们与曹某进行了争斗,导致曹某的面部软组织挫伤以及双侧鼻骨和骨性鼻中隔的多处骨折。据确定,曹某的伤害是II级轻伤。

黄某某因故意伤害罪被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。曹某被朝阳分局行政拘留五日,并处罚金200元。

文章由观妙律所王学强团队主笔,在此和大家分享一些对生活热点事件的法律解析。如果您对文章有任何想法、意见、建议,欢迎留言告诉我们。

最新文章

取消
扫码支持 支付码